第十四章 宿舍是一间仓库
第十四章宿舍是一间仓库
陆浩明在平川镇正式上班后的第一个周末,终于有时间好好打量自己的住处。
说是宿舍,其实就是镇政府三楼走廊尽头的一间仓库。王德厚第一天就跟他交了底:“镇里没有专门的干部宿舍,以前的老宿舍楼前两年鉴定为危房,拆了。新楼没钱盖,你先将就着住,等以后有了空房再给你调。”
他将就了。
这间仓库大概十五六平米,比他在北大住的研究生宿舍大一些,但条件差了不止一个档次。地面是水泥的,扫过但没拖过,走上去能感觉到灰尘的颗粒。墙壁刷着白灰,但已经斑驳得不成样子,有些地方大块大块地脱落,露出里面灰色的砖。天花板上有几道裂缝,像干涸的河床,弯弯曲曲地从这头延伸到那头。
房间里只有一扇窗户,朝北,对着后面的山。窗户是老式的木框窗,玻璃碎了两块,用塑料布糊着。窗台上落着一层灰,还放着半瓶不知道哪个前任住户留下的风油精,瓶盖拧不开,像是被时间焊死了。
床是一张单人铁床,床板是几块木板拼的,上面铺着一层薄薄的棕垫。陆浩明第一天来的时候,王德厚给了他一套被褥——被套是蓝白格子的,枕套已经洗得发白,闻起来有股樟脑丸的味道。他把被褥铺好,躺上去试了试,床板在身下咯吱咯吱响,像在唱歌。
书桌是一张老式办公桌,桌面上的漆已经磨掉了大半,露出木头本来的颜色。桌腿不太稳,陆浩明在下面垫了一块瓦片才勉强放平。桌上放着他从北京带来的台灯——那是他在北大用了七年的旧台灯,灯罩上还贴着“北大政府管理学院”的贴纸。
衣柜是一个铁皮柜,门上的锁扣坏了,关不严,总是自己弹开。陆浩明找了根绳子把它绑住,每次拿衣服都要解绳子,麻烦但也没办法。
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。
第一个晚上,他躺在铁床上,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裂缝,听着窗外的虫鸣和远处传来的狗叫,心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。不是害怕,不是孤独,更像是一种陌生感——对环境的陌生,对身份的陌生,对未来生活的陌生。
他在北大住了七年。七年里,他换了三次宿舍,从本科生住的破旧楼到研究生住的新楼,条件越来越好。最后一年住的宿舍,有空调,有暖气,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淋浴间。楼下就是学五食堂,走几步就是图书馆,再走几步就是未名湖。
现在,他住在一间仓库里。没有空调,没有暖气,没有独立卫生间。厕所和洗漱在走廊尽头,是公用的。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,夏天还算凉,冬天据说会结冰。
他给苏小晚发了一条消息:“宿舍比我想的还简陋。是一间仓库改造的。”
苏小晚回复:“能住人吗?”
“能。就是有点旧。”
“拍给我看看。”
陆浩明犹豫了一下,打开了视频通话。他把手机举起来,慢慢地扫了一圈房间——铁床、旧书桌、斑驳的墙壁、糊着塑料布的窗户、用绳子绑住的铁皮柜。
苏小晚看了几秒,沉默了。
“陆浩明,你确定你住的是宿舍不是牛棚?”
“牛棚比这好。牛棚至少不会掉墙皮。”
苏小晚被他逗笑了,但笑容里带着心疼。
“你什么时候能调到好一点的地方?”
“不知道。可能很久。”
“那你总不能一直住仓库吧?”
“先住着。等镇里条件好了再说。”
苏小晚叹了口气:“你这个人,什么都看得开。”
“不看开怎么办?又不能哭。”
“你要是想哭,就哭。我又不笑话你。”
陆浩明笑了笑:“我还不至于。放心吧,能住。”
挂了电话,他躺在铁床上,听着窗外的声音。山风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,带着泥土和草木的味道。虫鸣很密,像是成千上万只虫子在开演唱会。偶尔有一只飞蛾扑到塑料布上,发出噗噗的声音。
他想起了爷爷的那张纸条:“做人要堂堂正正。”
堂堂正正的人,住仓库也不丢人。
一个星期过去了,陆浩明渐渐习惯了这间仓库。
他习惯了每天早上被公鸡打鸣叫醒,习惯了在走廊尽头的公用水房里刷牙洗脸,习惯了蹲在厕所里看着墙壁上的涂鸦发呆——那些涂鸦大多是前任住户留下的,有人写“平川,再见”,有人写“努力,考走”,还有人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,下面写着“开心每一天”。
他也习惯了这间仓库的各种毛病。
下雨天,窗户上糊的塑料布会漏水。他用盆接住,听着水滴打在盆底的声音,像一首单调的催眠曲。
刮风天,门会自己开。他用一把椅子顶住,但有时候风太大,椅子也会被吹倒。有一次半夜,门突然被风撞开,哐当一声巨响,把他从梦里惊醒。他光着脚去关门,踩到地上的凉水,冷得一哆嗦。
天晴的时候,这间仓库倒是有一番别样的美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在地上投下一块长方形的光斑。灰尘在光柱里飞舞,像无数细小的精灵。他把被子拿到窗台上晒,晚上盖的时候,能闻到阳光的味道。
他开始给这间仓库添置东西。
第一个周末,他去镇上唯一的小卖部买了一个热水瓶、一个搪瓷脸盆、一条毛巾、一块肥皂。总共花了三十五块钱。老板娘认识他了,笑着说:“陆干部,你一个人住,这些东西够用了。”
“再给我来一个锁。”
“锁?你宿舍没锁?”
“有锁,坏了。”
老板娘从柜台下面翻出一把铁锁,递给他:“这把锁结实,能管好几年。”
他又花了八块钱。
回到宿舍,他把旧锁拆下来,换上新的。锁扣还是原来的,有些松动,但至少门能锁住了。他试了几次,确认打不开,才放心。
第二个周末,他从县城买了一个电热水壶和一个保温杯。电热水壶是杂牌的,三十五块,烧水的时候声音很大,像一台小发动机。保温杯是苏小晚在电话里让他买的:“你总不能天天喝凉水吧?买个保温杯,冬天喝热水。”
他照办了。
现在,他的宿舍里有了一些生活气息。热水瓶放在书桌旁边,搪瓷脸盆放在床底下,毛巾挂在门后的钉子上,肥皂放在窗台上。电热水壶每天烧两次水,早上一次,晚上一次。保温杯里随时都有热水。
他还在书桌上放了一盆绿萝——是王德厚从家里带来的,说“房间里有绿植,看着有生气”。绿萝长得很好,叶子翠绿翠绿的,在斑驳的墙壁前显得格外生机勃勃。
有一天晚上,李小军来他宿舍串门。
李小军住在隔壁,也是一间仓库改造的宿舍,比他的还小两平米。他端着两杯茶进来,一杯递给陆浩明,一杯自己喝。
“你这屋比我的大。”李小军环顾四周,“还能放一张书桌,我的书桌都快顶到床了。”
“你的东西多。”
“也是。我有一箱书,没地方放,只能堆在床底下。”李小军喝了一口茶,“你这绿萝长得不错,我的那盆都死了。”
“浇水了吗?”
“浇了。可能是浇多了。”
陆浩明笑了。他坐在床上,李小军坐在椅子上,两个人面对面,中间隔着一张旧书桌。
“你觉得这儿怎么样?”李小军问。
“什么怎么样?”
“住这儿。平川镇。”
陆浩明想了想:“还行。”
“还行?”李小军重复了一遍,“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说‘还行’的人。其他人要么骂娘,要么叹气,要么沉默。”
“骂娘也没用。”
“也是。”李小军靠在椅背上,“我来了一年,刚开始也受不了。宿舍漏雨,食堂难吃,镇上连个像样的超市都没有。我想买包方便面,都要坐两个小时车去县城。”
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习惯了。”李小军说,“人就是这样,什么都能习惯。”
陆浩明看着他,忽然问了一句:“你还想考走吗?”
李小军沉默了几秒,然后笑了。
“想。但没那么急了。”他说,“来了之后发现,平川镇虽然穷,但也不是没有好处。工作压力小,领导也不怎么管你,只要把分内的事干了,没人找你麻烦。工资虽然低,但开销也低。我每个月能存两千块,比我在县城的同学存得还多。”
“所以你觉得还行?”
“还行。”李小军点点头,“但我不可能在这儿待一辈子。我才二十六,总得往高处走。”
陆浩明没有接话。
李小军看着他:“你呢?你打算待多久?”
“不知道。”陆浩明说,“先把眼前的事干好。”
李小军点了点头,没再问了。他喝完茶,站起来,拍了拍陆浩明的肩膀。
“早点睡吧。明天还要上班。”
“好。”
李小军走了。陆浩明关上门,坐回床边。
他打开台灯,翻开那本《平川县志》,继续看。
窗外有虫鸣,有风声,有远处传来的狗叫。
他坐在那间仓库改造的宿舍里,一盏旧台灯,一盆绿萝,一杯热水,一本书。
这就是他在平川镇的夜晚。
不算好,但也不算差。
至少,他有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,有一张可以躺下睡觉的床,有一盏可以在深夜亮着的灯。
这些就够了。
他合上书,关掉台灯,躺到床上。
铁床又咯吱咯吱响了几声,然后安静了。
窗外,月光从塑料布的缝隙里漏进来,在地上投下一道细细的银线。
他闭上眼睛,听着虫鸣,慢慢睡着了。
(第十四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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